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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在光大银行开通定投并开展优惠活动公告

[日期:2008.05.05]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字体: ]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5月7日起,在中国光大银行开通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同时,为正确引导投资人长期投资理念,我公司决定自2008年5月7日起至2008年7月18日,对所有通过中国光大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给予优惠,其申购费率享有八折优惠。
  基金定投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有关本次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1);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20002)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3);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4);
  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5)。
  三、办理销售机构
  自2008年5月7日起,个人投资者可到中国光大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中国光大银行的相关规定。
  中国光大银行在以下36个城市共开设有400多个营业网点:北京、哈尔滨、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长春、重庆、广州、昆明、武汉、烟台、海口、厦门、福州、成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济南、西安、长沙、南宁、石家庄、台州、珠海、三亚、丹东、大庆、汕头。
  四、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只有已成功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的投资者才可以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进行定投签约,具体开户和签约程序请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光大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中国光大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规定。
  六、申购费率的说明
  1、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2、在2008年5月7日至2008年7月18日的活动期间内,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有八折优惠。
  七、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中国光大银行有关基金定投业务的规定,并与中国光大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八、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中国光大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中国光大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后,可以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十、基金定投的变更和终止
  1、目前,中国光大银行可提供基金定投的签约、变更和撤销服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中国光大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进行撤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有关规定。
  3、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一、咨询方式
  1、中国光大银行
  客户服务热线:95595;或前往中国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中国光大银行网站: www.cebbank.com
  2、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途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十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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