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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存在夸大收益 专家提醒投保留意四大问题

[日期: 2007.08.29 ] 来源:   作者: [字体: ]

 
  保险销售存在夸大收益、借基金卖保险、不告知扣费等问题,专家提醒——投保寿险留意四大问题

  保险销售存在夸大收益等问题。

  伴随着保险行业的高速发展,销售误导等不和谐的因素也如影随形。一些保险公司采取浑水摸鱼的方式——将自己的投连产品冠之以“基金中的基金”,向客户销售投连险等误导销售行为,记者获悉,这种行为已经引起了市保监局的注意。

  销售误导存在三类问题

  上文提及的只是新近保险销售误导中的一种。市保监局寿险处的陆玉华处长介绍说:目前保险销售误导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代理人介绍保险产品时只讲收益忽略万能、投连险的费用扣除等重要事项;二是对保险产品夸大其词,如夸大分红水平,预测较高的产品收益,或利用保险公司整体较高的收益率预测分红水平;三是销售过程中没有强调主体是保险公司,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而上文提及的正是这种,一些销售人员以存款送保险、买基金送保险为名销售,或直接将保险产品介绍为基金。“我们在检查中就发现一家公司以基金的名义披露投连险账户信息。”

  四大举措联防销售误导

  “2月,我们专门就此举行了在京各公司负责人会议,确立了打击销售误导是今年工作的重点。”陆处长说。

  据悉,目前北京保监局要求所有的银行保险销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次,对9家公司的合作网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制定了新单回访的规范性文件。同时,研究建立了北京银行保险从业人员的警示信息系统;再次,2006年,北京保监局对3家寿险公司的银保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2007年又对两家公司实行了后续检查;第四,密切注意分红保险的满期给付问题,建立了满期给付和信访投诉情况定期上报的制度。

  不过,陆处长坦言,治理销售误导问题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增强消费者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也很关键。

  四类问题投保要注意

  针对目前保险销售误导问题,北京保监局也对外印发了投保提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分红、投资连结、万能等寿险产品时存在的风险。

  陆处长提醒广大消费者:“分红保险产品应注意其红利是不确定的,不要将分红保险产品同其他保险产品或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投资风险由个人承担,而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收益的测算仅为假设;万能保险产品所缴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而是要扣除风险保障费用和经营管理费用;如果您在银行或邮政储蓄等机构购买保险,要注意主体是否是保险公司。”(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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