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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热线:怀孕后应及时投保母婴险

[日期: 2007.06.21 ] 来源:   作者: [字体: ]


  我27岁,去年初结婚,家婆和老公都想要孩子,现在计划中。但听过来人说生小孩很痛并有意外,我想买份保险以防意外,听说有母婴险可以一起保。请问那个保险公司的产品好?保费支出贵不贵?还有投保这险,是不是没有怀孕才能投保?计划保费支出控制在每年2000元。

  答:目前有很多保险公司有母婴保险可供选择,你可以上网或电话咨询有关公司。母婴险具有保费低,保障高的特点,如500元保费,可为母亲和婴儿提供最高11万元的保障。但很难讲那家的保险产品好!因为各家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不尽相同,费率也就会有差异。符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下面推荐两款母婴保险产品,以供参考:

  一、天安母婴安康险:

  ○保险期间:1、自被保险人怀孕满二十八周始,至分娩后42日止;2、连带被保险人自被保险人怀孕满二十八周始,至出生后二周岁止。

  ○保险责任(母亲):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认可的医院内分娩或治疗而发生医疗意外和伤害的,获下列约定给:

  1、因妊娠并发症或医疗意外导致身故的,据载明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2、因妊娠并发症或医疗意外导致残疾的,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残疾保险金。

  ○对连带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小孩):

  1、在分娩过程中发生医疗意外而导致连带被保险人身故的,按合同保险金额10%给付身故保险金。2、连带被保险人自被保险人怀孕28周起至出生42天止,因先天性疾病或发育不全而身故的,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3、出生后至其2周岁期间,因先天性疾病、发育不全的以及医疗意外导致婴儿残疾的,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残疾保险金。4、连带被保险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按实际连带被保险人数均分给付。

  ○保险费率:0.5%。如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100000元、连带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10000元的,保险费为人民币500元。
 
  二、太平洋人寿母婴安康险

  ○投保条件:凡妊娠满三十五周,经产前检查,身体健康、情况正常的孕(产)妇及其胎儿(新生儿),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自本公司签发保险单并收取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至分娩结束后出院时止。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有下列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因妊娠所致疾病导致死亡的,本公司给付保险金额全数,保险责任终止;2、因妊娠所致疾病导致残疾的,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给付残疾保险金;3、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或新生儿在分娩后死亡,本公司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保险费率:1、按份计算,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1000元(其中孕、产妇为人民币10000元,胎儿、新生儿为人民币1000元)。2、每份保险费为人民币22元。

  三、投保建议

 

  生宝宝后,为自己投保一些保险期限较长的女性重疾险,为宝宝投保一些子女教育保险。(姜方栋/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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