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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提示:购买人寿保险十大注意事项

[日期: 2007-05-24 ] 来源:   作者: [字体: ]

  人寿保险一般都是长期性合同。专家介绍,为了保证您购买到一份合法、可靠、有利的人寿保险,市民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合法的寿险公司。在办理投保时,尽量到其营业场所查验其是否具有中国保监会或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谨防受骗。

  2、选择合格的代理人(营销员)。具体是检验代理人(营销员)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展业证书和身份证,以谨防非法经营机构的保险诈骗。

  3、选择符合您自身需要的保险,要注意从自身的实际"需求"出发选择保险产品。

  4、看清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购买前,要弄清自己想买的什么保险?保险责任是什么?责任免除是什么?怎么交费?如何获益?有无特别约定?

  5、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合同,需被保险人的同意,否则合同无效。

  6、填写投保单要明确保险受益人。《保险法》规定:受益人可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7、填写投保单要如实告知。根据《保险法》规定,若未履行如实告知业务主要有三种后果:(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8、亲笔签名十分重要。无论是投保单、健康声明书,还是其他有关文件,认真填写并亲自签名,不要随意由他人代签,以免今后出麻烦。

  9、索要正式保费发票。交付保险费时,注意索要保险公司出具的统一发票并妥善保管。

  10、注意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公司签发保单时,保险合同才开始生效。(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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