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李湘状告媒体侵权案和解 重庆某报同意公开道歉

[日期:2007.04.09]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者: [字体: ]

李湘

李湘起诉重庆某媒体侵犯名誉权并赔偿名誉损失费20万元一案,自今年2月6日在北京朝阳法院立案后,一直备受读者关注。昨日记者从李湘的经纪人谭先生获悉:经过北京一娱乐圈中间人牵线搭桥,双方已经于昨日下午正式达成和解,重庆某媒体同意将在近几天,尽快在报上刊登为李湘澄清事实的报道并公开道歉,并承担诉讼费。而李湘则考虑到,撰写此稿的两位记者,其新闻源来自南宁博客写手朱江,在去年12月27日的一篇博客《那时和李湘在一起出老千》的内容,改写了新闻稿,也属于受骗者。因此,李湘不追究重庆某报赔偿名誉损失费20万元的事情。双方正式握手言和。 记者杜恩湖

娱乐论坛】【 我要推荐 】【 打印 】推荐人: 上善传媒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







论坛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