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南方高增长基金限量持续销售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并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与厚爱,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开展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限量持续销售活动。
一、活动期间
二、限量持续销售
截止到2006年11月22日本基金规模为 734,493,874.04份基金份额。
在本次活动期内,如果预计本基金总规模达到或超过40亿份,本公司将于次日公告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活动,但对于公告当日提交的申购申请仍予以确认,同时自下一日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业务。
本公司将择机另行公告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
三、申购费率
本基金分为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两种模式。
1、前端收费:
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根据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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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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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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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M<100万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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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M<500万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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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M<1000万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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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00万 |
1000元 |
2、后端收费:
本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不高于2.0%,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即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后端申购费的计算基数为本次要赎回的基金份额在当初购买时所对应的申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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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限 |
后端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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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内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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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一年不满二年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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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二年不满三年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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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三年不满四年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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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四年不满五年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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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五年以上 |
0 |
3、场内申购:
投资者通过交易所场内申购本基金,只能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其前端申购费率依据以上场外前端申购费率设定。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华泰证券、兴业证券、
具体销售安排请以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解释为准。
投资者可登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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